第2820章 承包荒山(2/17)

、屠郑雄父子在家里哀叹道,早晓得定个27年、28年使用权,在吴伯手里续期还相对好办些呢。如今碰到白钰,这小子不主动找麻烦已经谢天谢地,哪里肯放过这等寒碜屠家的良机?

当时屠家在协议里故意使了个花招,藏在里面有个条款是“期满前三个月内主管部门未发出重新商谈、签订协议通知,则视为无异议续期,双方按本协议规定条款继续履行权利义务”。

三十年前那点使用费放到现在算什么啊,何况主管部门已经参照最低标准计算。签协议时相关市领导还一脸谄谀地说等到期哪个不开眼的敢啰嗦,大伙儿都找他算账!时至今日说恭维话的已经上了西天,还真碰到不开眼的了,哪个敢上?说大话容易办实事难呐。但话说回来,三十年不知更换了多少任领导,办公楼也搬了两次,当年签的协议能否找到都是问题,谁会耐下性子研究泛黄的文本?屠家锁在保险柜的应该是孤本。

没料到去年从郑氏家族回来后,白钰就让岳汉城亲自跑了七八趟档案局,硬从满是灰尘的故纸堆里翻到存档协议,又居然细细看完,指示市国土局掐着点儿给屠郑雄下达“荒山承包期满收回通知书”,指出:

根据《物权法》规定,荒山承包期到期后,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对使用事宜重新协商和约定。对于荒山上种植树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可与发包方协商赔偿事宜或按《森林法》规定依法主张赔偿。

三十年来别说树,一棵草都没种过,赔偿个鬼啊?但屠家从郑氏家族敲诈得来的钱远比自己搞种植划算,种植业本质与农业一样纯粹靠天吃饭,哪有每年旱涝保收来得惬意?

还有个内情连岳汉城都不清楚,即屠家当年千方百计圈下整个罗家岭南麓并非为了敲诈茶园,而有更深远的用心——打算将半面山作为陵园墓地!

从风水学上讲,罗家岭南麓最适建造陵墓——这里集几乎安穴吉地之佳兆,一旦审批下来肯定能吸引包括港澳、东南亚在内大批富豪:

一是宾主相迎降龙伏虎,即罗家岭... 罗家岭高大雄伟呈主人之威,两侧小山岭蜿蜒绵延,象看家狗般俯首帖耳般驯服,这才是吉象;倘若宾客高于主人,呈虎踞之势仿佛要扑上去咬人,那就是凶兆了。

二是朱雀悬钟四山耸秀,罗家岭前方位置即朱雀,山峰峰顶象倒悬的钟一样圆润不尖峭;四山指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山必须草木繁荣生气旺盛。

三是山山转脚水口紧闭,山势波澜起伏围绕陵墓地升升降降,且水流出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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