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斥候小队(1/4)

天上淅淅沥沥的落着细雨,打在树叶上发出‘唦唦唦’的声响,一队人正在树林里快速穿行。

他们都穿着蓑衣,在细雨连绵的森林里一声不发的跑动着,雨水在他们的蓑衣上打横,然后被甩在身后。

一行人最前方的汉子身材最是魁梧,他的脸埋在斗笠下,在这阴沉的天气中看不清晰,可一身彪悍的气质却凸显的很。

他跑在最前方,每一步都迈的极大,有时为了便捷,还会蹬一脚树木接力越过横在身前的树枝。

在他蓑衣的后面背着一把劲弓,一壶箭挂在他右后方,藏在蓑衣下裙里面。

左胯的位置别着一把长刀,为了不影响跑步,跑动中他的左手基本上都按在长刀上,只是甩着右手前行。

奔跑出一段,他的右手忽然举起,后队跟着一个个举起右手,整个队伍的速度慢慢下降,最后停下。

“原地休息一刻钟。”他的声带如同被破坏过,带着难听的摩擦声“豹子领着你的人警戒。”

“领命。”跟在他身后的一名军士带着九人分在四个方向看守。

那大汉找了一节断了的树干坐下,摘下斗笠,漏出疤痕纵横的一张脸,看起来很是瘆人。

这伤痕并非军中战斗留下,而是他年轻时在家乡饶州城犯事后拜狱卒所赐。

当年他因杀人入狱,坐了三年牢狱,正赶上江万载老将军于宋度宗咸淳九年号召三古家族成年子孙毁家纾难,筹建义军抗元,得到饶州知州唐震支持,江老将军把他从牢里选了出来。

入得老将军的义军中,他的本名也不曾提,因为善于奔跑,众人便给他起了个张快腿的名字,从此以后就这么叫开了。

从普通的军士,到如今的斥候部将,这一路上他都是拼杀出来的,靠的是勇武和拼命,因为脸上的伤痕,使得他威严甚浓,手下军士甚至一些长官都惧怕他。

可众人不知道,杀人前他是只是个普通的腼腆汉子,性子还有些木讷,不善言辞。谁又能想到,如今的他变成如今这番模样。

说起来,他心中是没什么家国天下,忠义刚烈的,当年杀人,全是因为他家婆娘被做工那家员外调戏,他家婆娘性子刚烈,便自缢了,他一怒杀了那员外。

脸上的伤,是那员外的家人使了银子落下来的,对此他也没什么怨言,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己杀了人家一条命,几道伤痕不算什么。

不过即便不恨那家人,可他对这世界也没什么留恋的,江老将军把他和一些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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