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庭审针锋相对(求月票)(1/5)

其他媒体记者想采访沐阳,可时间差不多到开庭时间了,沐阳拒绝:

“各位,还有十几分钟就要开庭了,请尊重一下里面等待工作的法官大人和工作人员。如果想要采访,等星海集团战胜此次官司,自然会让大家采访够。”

媒体记者也能理解,不再继续提问,刚才的一场戏已经让大家看过瘾了,已经有题材可写了。

而且此时沐阳正在火头上,问他问题得谨慎一些,否则弄不好跟刚才的女记者一样狼狈而逃。

沐阳等人来到开庭地点,由于桉件有些复杂,法官只安排一个庭审。

开庭要用的材料,他们都提前准备好,并做好备份,这些主要包括身份证明材料和证据原件。

进入法庭后,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核实身份,并提醒相关注意事项,并按照要求坐到相应的座位。

沐阳坐在被告席上,他的旁边是罗向和郑立,他们一方的其余人都坐在旁观席上。

开庭一般流程都是如此:核查当事人身份→法庭调查(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调解→宣布休庭。

当庭宣判的基本上很少很少,一般都是开完庭后,过段时间再发布结果。

当然,除非有一方当场认输,也能当场发布结果。

这个时候,原告方早就坐下来了,反而是沐阳等人慢了一些,主要是被记者给耽误了。

此次庭审,一共三名法官(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和法官助理,陪审员、技术调查官等人,法院还邀请了两名激光行业的专家作为陪审员,参与桉件审理。

此次桉件比较重大,所以才会有三名法官,坐在两名审判员中间的就是审判长。

审判长是一名五十多岁的法官,另外两名法官年龄也有四十多岁,非常重视此次的庭审。

而且这还是多家媒体关注的官司,必须谨慎再谨慎对待。若是处理不好,还会引起国际纠纷。

时间一到,一名法官大概宣读开庭情况,然后面向原告方:

“下面由原告宣读你的起诉状。”

代理律师拿起一起纸,直接宣读:“2009年10月10号,原告星海集团董事长沐阳向申城公司初次采购5台1000光纤激光器,用于组装手持激光焊;

2009年11月10号,原告星海集团与申城公司达到合作,采购500台1000光纤激光器。

2009年12月20号,原告星海集团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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