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治天下比打天下更难!(2/5)

治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法治则讲究的是对单个自然人权利的保护——按照礼治,如果双方当中有一方的父母不同意这门婚事,都意味着双方之间得黄铺子,而从法治的角度来讲,自由恋爱本身就是自然人应有的权力。

是不是产生冲突了?

这还仅仅只是第一层的冲突。

接下来要面临的就是第二层冲突——工坊主们会支持礼治还是法治?

这种事情其实想都不用想,工坊主们绝对会支持法治,他们甚至不惜跳起来用脚投票。

因为支持礼治就意味着要损失两个工人,而支持法治则能在最大程度上保住两个工人。

再然后就是第三层冲突——宗族与自然人之间的冲突。

这事儿其实是明摆着的,因为朱皇帝不可能强令取消或者消灭所有的宗族,哪怕朱皇帝可以强行以国法来代替宗权宗法,哪怕朱皇帝和朝堂诸公用尽手段诱使百姓们分家,也不可能完全取代宗族在乡里的话语权。

所以,宗族与自然人之间的冲突,其实就代表了宗权与国法之间的冲突。

按照传统的宗权来讲,未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就是私奔,无论男方女方都有过错,倘若其中有一方已经有婚约在身那就更是不可饶恕的大错,浸个猪笼自然也就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

可是国法能这么规定么?

很明显,国法根本就不可能这么规定,因为国法要维护的是天下的稳定,同时也要限制宗权以避免宗权对皇权和国法的侵蚀。

于是乎就有了第三层冲突。

这仅仅只是大明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冲突的冰山一角。

还有一个隐藏在冰山之下的问题显然比这个问题更加让人头疼。

众所周知,工业化的发展会提高生产力,生产力的提高也会加快财富的流通,在这个过程当中不仅会催生出一大批的有钱人,同时也会让很多工坊主和豪商巨贾们冒出一些别样的想法。

因为工坊主和豪商巨贾们的本质还是商人,而商人重利——最大的利是什么?

最大的利不是大明朝廷能让他们赚到多少钱,而是能让他们掌握住多大的权利,能够让他们有多少保证自己钱财的话语权。

比如说,朱元章时期曾经大力推行社学,表面上来看是为天下人谋了福利,让穷苦人家的孩子也有读书做官的机会,这个没错吧?

然而让很多人都想不到的是,抹黑朱元章最狠的,最反对推广社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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