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节 离婚事件(2/3)

生活秘书作为一种安全的报复手段?如果乌云花真得杀死了萱春,在法律上该如何处置?要按照《共同纲领》,元老和土著之间有人身不平等权,乌云花杀死土著无需偿命,只受经济处罚。这样的惩罚未免轻得可怜。

这些问题引起了各方面的ji烈讨论。各方面都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其中最活跃的是杜雯。她借由此事对“女仆-生活秘书”体制出了ji烈的抨击她对这一“变相小老婆”体制原本就有强烈的反感…现在抓住这个机会大举难。不但痛批“封建残余反动回潮”,还四处活动,企图征集了全体女元老的签名,要求彻底废除生活秘书制度,建立明确的一夫一妻体制,禁止任何形式的“纳妾”不管是有明确的制度还是si下的“潜规则”。

然而女元老们对此的态度显得很暧昧,尽管她们在感情上倾向于乌云花,但是多数女元老对此不愿意明确表态。象李梅这样早就堪透世情的老太太si下里对慕敏说:“你要想声援乌云花也没事,可是千万别跟着小杜去出头。你想想,元老院里想搞二奶三奶的有多少,不想搞得才几个?真要闹起来了,当面锣对面鼓的开大会投票,小杜肯定是一败涂地,闹不好把自己都给搭进去。”

尽管大家对此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但各方的态度都很克制,每个人都意识到此事背后牵扯到的敏感问题,而这些问题在元老院的结构下是无解的。

倒是双方当事人表现相对平静。似乎是在当天就泄了全部的愤怒。乌云花在招待所住了二三天之后,正式向办公厅提出了离婚申请。萧子山装模作样的“研究”了几天,接着又和刘三si下谈了一次。刘三经此一番之后对与乌云花之间的关系已经不抱希望,双方的离婚申请就从办公厅提交到了元老荣誉法庭。

马甲亲自处理此事他正在制定归化民的《婚姻法》,没想到第一个离婚案居然生在元老中间。在材料的时候他觉一个问题:刘三和乌云花在旧时空并未正式结婚,所以彼此之间并不存在婚姻关系。不过考虑他们在d日之后一直是同居关系,也可认定为是事实婚姻。最后双方达成了协议:刘三和乌云花即日起解除民事关系,刘三分期赔偿给乌云花他在1631~1三年应得的股票分红款。双方在临高购置的si人财产按照各人一半的标准进行分割,d日携来的财物各归原事情虽然算是了结了,但是就此案留下的诸多问题却成了元老们一直关注的问题。元老、归化民、土著之间的权利如何界定,他们的之间的法律关系又是什么样的,怎样杜绝有元老利用目前的《共同纲领》的漏洞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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