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72章(2/3)

怨言,如同抗日战争时期,从日本佬口中说出的话一样:“中国人大大地厉害!大大地狡猾······我们必须认真地,慎重地对待下一轮庭审!否则我们的颜面将彻底丢在中国大陆了。我建议大家在‘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这一慨念上多做文章,做好文章。我们维尔公司在中国大陆的经营,是合法的。我们有为期30年的合同在手,这白纸黑字的,就是将官司打到玉皇大帝那里,或是打到阎王殿,都是稳操胜券的。而挂着华光公司旗号的那些非法商人,与我们对簿公堂,无异于鸡蛋碰石头。当然,结案后的经济赔偿是难免的,我方能够少出血最好,毕竟我们都是商人嘛,来中国掘金,是我们最终的目的。至于刑责的轻重与缓急,全凭你们的三寸不烂之舌了。今天我想就这一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

钟斯先生的助手白蒂说:“我建议向特别审判庭提交‘反诉请求’——理由如钟sire所言,我们是合法经营的合法商人。为了维权,我们严正地要求法庭,对出现在中国大陆,滋事的老鼠会之流,进行严厉的制裁!只有这样,维尔公司及所属的业务员的刑责才会减轻。”

钟斯先生觉得白蒂的建议可行,但让他担心的是:“肇事对方的一名死者,是中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的侄子。他虽然勾结国外的老鼠会之流,在非法牟利,但中国有句俗话叫‘人不为己,天zhu地灭,于公于私,他都有可能小题大做,我方没什么好果子吃。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我们这来中国大陆,与他们抢饭碗的,与小娘养的差不多——这还不算戕心的,更恶毒的是,他们还有个比喻——他们总喜欢对人说,假如你在自家喂狗时,突然从旁边跑来了一只野狗,与家狗在争物夺食,作为主人,是用棍棒驱赶自家的狗呢,还是棒打野狗?回答肯定是后者。人家都把我们当成野狗来看待,你说可不可恼可恶?既然如此,作为有能力的,能够在华夏大地上抢食的野狗,我们索性以中国的历史人物韩信(忍跨下之辱)为荣,去掉狗性,蜕变为狼——因为狼行千里吃得是肉,、狗行千里吃得是屎。我们这只远涉重洋,来到中国的鲸(hale),变成一头在华夏大地上横冲直撞、所向披靡的狼,何乐不为呢?美利坚合众国的子民本来就具有无畏的狼性······我今天不想将话题岔得太远,就这场官司的现状而言,维尔公司及其涉案人员是刑责难逃了,我方虽然也造成两亡,毕竟这两位死者都是中国籍呀······”

钟斯先生所考虑的,也正是范婧滋所忧患的。让维尔公司输掉官司,已经大势所趋,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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