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一章 午夜冥婚(3/4)

之上,竟然行走着一群迎亲的队伍,这队伍一袭朱红色的长裤褂,头上还带着古代的角帽,脚蹬皂靴,并且队伍当中的的新郎官和马匹还有花轿,都是纸做的,我的那个天啦,这到底是因为什么……

迷迷糊糊间,我正想开窗便骂,但是后脖领子却被一下子抓住了,之后,我看到了崔明丽,“嘘……”她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不要出声,这就是冥婚。”我当即咋舌,脑子也清醒了许多,若是自己一个不小心的话,岂不是会酿成大祸。

阴婚,又称冥婚、配骨、鬼婚、冥配等,是一种民间习俗。订婚后的男女双亡,或者订婚前就已夭折的儿女,父母出于疼爱心情,要为他们完婚。阴婚又分为死人与死人和死人与活人两种。过去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所以要替死者办阴婚。

阴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阴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古书云:“禁迁葬与嫁殇者。”但此风气,始终没有杜绝,甚至有的直接表现在统治者身上。例如:曹操最喜爱的儿子十三岁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她)们合葬在一起。

死人结婚的仪式混杂了红、白两事的礼仪,依当事人的主张不同,形式出入很大。一般来说,冥婚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命关和婚后取得龙凤帖。男方放定也是要进行的,一半是真的绫罗金银,一半是纸糊的各种衣饰,最后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清末民初的北京仍有阴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

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

举行阴婚,始终没有形成定例。阴婚虽然算做喜事,但不免红、白两事的礼仪混杂交错。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当事人的主张如何。故阴婚礼仪的形式出入很大。一般说来,阴婚也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到命馆合婚,取得龙凤帖。

通讯时,男方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饰是纸糊的冥器。女方陪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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