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败倒在李昂西裤下的男人(求月票!)(2/10)

上,这一期《体育画报》的封面就是他。

詹姆斯虽然至少要到2003年才能登陆nba,但其知名度已经不比职业球员差。

火爆全美的同时,人们还给这个霸气的小年轻号起了一个绰号,king james!

但很显然,詹姆斯对这个绰号并不感冒。

在专访中,记者就问到:“如何看待king james的名声在全美走红。”

詹姆斯表示:“李一直是我的偶像,他是从克利夫兰走出去的明星。所以,国王这个绰号其实更适合他。要说我自己的话,我更喜欢叫天选之子。”

看到这里,李昂很意外。

虽然他记得自己当年好像确实是给小詹签过名,但没想到小詹居然还把自己当偶像了。

以后说出去,超级晒亚人勒布朗.詹姆斯,是我小迷弟。

这多有面儿啊。

李昂笑了笑,说起来,自己熟悉的那些球员们,也都要开始慢慢进入联盟了。

对于这篇报道,李昂本来还没太当回事。

一个高中生仰慕自己,很正常嘛。

但之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却有记者问李昂:“李,作为勒布朗的偶像,下一次去克利夫兰打客场时,你会去现场看他的比赛吗?”

李昂恍然大悟,是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除了库里之外,李昂终于知道该用那个新解锁的系统,去薅谁的羊毛了!

因为视李昂为偶像的关系,关于詹姆斯的报道也出现在了国内的杂志上。

标题就很灵性:《视李昂为偶像的超级天才高中生,2003届选秀前三候选人,雷霸龙.詹姆斯!》

因为此时国内还处于一个人名随性翻译的年代,同一个球员,经常出现n多种不同的译名。

再加上李昂又是在猛龙队打球,媒体就想把詹姆斯和龙联系在一起。

于是,就有了这个非常符合詹姆斯形象和气质的译名。

李昂也很好奇,现如今的詹姆斯到底打球是啥样。

毕竟李昂还在克利夫兰的时候,小詹还没出名,李昂也没看过他打球。

恰巧今天晚上,克利夫兰的一家地方台会播圣文森特.玛丽高中的比赛,李昂也决定观摩一下。

比赛才开始没多久,李昂的第一反应是:“这踏马是个孩子?”

篮球场上,詹姆斯飞天遁地无所不不能。

他的扣篮,即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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