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和亲”(2/10)
几个副书记即可,而不必顾虑其他常委意见,这与“集体领导”原则显然相悖,这也造成很多地方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结果出现很多问题。
除决策弊端外,副书记过多造成的职责重叠则直接影响实际运作。四到五个个市委副书记中,一般由一人兼任市长,一人负责党务,一人分管经济,一人兼任纪委书记,另或有其他诸如主管政法、文卫等的副书记一人;而政府方面,又各有分管副市长五到七人。由此造成党政分工不清,工作权限和职责重叠。
例如,分管文教的副市长在决策时因涉及文化意识形态,要同市委方面的相关部长沟通,同时还要向主管副书记汇报。但三个人之间的合作关系不是通过制度,而是依靠各自的个人关系和政治品德,一旦其中有人权力 强烈的话,合作就会打破,开始扯皮。
而更棘手是主管经济的副书记,按规定党管经济主要是统揽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等“大局”,但是对地方政府来说并无多少宏观经济战略需要经常性的决定。而政府方面又有分管工业、农业、旅游等的副市长,这就要看管经济的副书记的个人秉性,要么被‘挂起来’,要么参与具体事务,做和市长副市长一样的工作。
但参与具体事务时主管经济的副书记又无法直接调动资源,从党内法理上讲,副书记可以领导副职政府领导,但实际难以履行:首先二者行政级别平行,其次从抓经济的资源讲,副书记不如副市长,但党内地位副书记又要比副职政府要高,有时候就会以势压人。
而对分管工、农等经济口的副市长们来说,某个举措除向市长汇报外,还要向主管经济的副书记汇报,重大事务还要向市委书记汇报,需层层同意。另外尴尬的是,其他副书记一方面和政府正职同是党内副书记,一方面行政级别上又低于市长,市长工作能力不强,副书记就会抓市委这边的主管市长用。
如此三者关系更牵扯不清,有问题亦难以追究责任。
陆政东其实清楚,高层在多年前就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九三年年换届的时候就在减少领导职数,九八年换届时,此动议也被提出来,地方减少了两成,党委书记兼人大主任体制也正式在此时形成。
其实,副书记的职数是一步步多起来的,八八年换届时,东部某省有正副书记三人,八位常委,后来逐步地,正副书记增加到了七人,常委增加到十五人。
这里面情况复杂,客观上来一个工作,来一个人,是一步步膨胀起来的,有的时候是为了照顾平衡。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记住【重生之政道风流】最新更新章节〖第一百三十一章 “和亲”〗地址http://wap.77gp.net/1/1065/791.html